本文由網友 Bear Prince 投稿, 參考來源 Yahoo 奇摩新聞
經過的前幾天的新聞報導,個人認為,對於「抱玻璃娃不慎摔死 好心同學挨告被判賠」這件事,較為人道、厚道的作法是「逝者已矣」、「亡羊補牢」...
基本上,陳同學不是故意的,而且原出自一片熱心與友愛,卻因為意外而導致對方身亡,這事錯在老天,不在他...
個人相信,以陳同學這樣古道熱腸的人,對於他同學的死,必定內疚不已,若他與他的家人在事發那一陣子已表達歉意並協助處理後事,負起道義責任,則那對父母應嘉揚他熱心助人與勇於承擔而慈愛地原諒他!這樣可為社會立下一個好模範:「寬恕」與「大愛」!鼓勵他人對於「熱心助人」一事毫不躊躇猶豫,見義勇為,喚起有情世界,人間福地...
這對父母或許該告,但告的是社會對「無障礙空間」的漠視與虛與委蛇!
今 天學校收了這樣的學生,卻沒有設計無障礙空間,導致死者必須到地下室上課時卻遭遇窘境,這點學校有錯!應據理力爭!!但贏得判決時,判賠的金 額應當怎麼運用?如果學校沒有經費,甚至為了籌出這筆賠償金而擠壓到其他校務運作,無力改善校園安全,則此等憾事日後將難保不再發生...
所以,那對父母正可把這筆賠償金捐贈學校,督促其確實專款專用,增進「無障礙空間」之營造,保障師生安全...社會大眾應樂於見 到此等大愛精神的表現而給予崇高的肯定與尊重...而法院法官的判決才能真正引導社會風氣,教化人心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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