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9月 04, 2005

小店息樂之後

本文出自9月4日中國時報A15版

小店息樂之後/林淑芬

在台北市公館一帶有好幾處小型的音樂表演空間(live house),晚上都會安排著各種音樂創作的現場表演。日前,在台大附近的一間店裡聽完表演正準備要步出店門時,發現店員對於觀眾進出的聲音、情緒興奮的 高談闊論音量,似乎感到相當緊張與不安,連忙提醒大家要放低音量。這樣的情形不免讓人聯想,店家會這樣的緊張與謹慎,或許就是因為「地下社會」宣布暫停現 場表演之後所引發的寒蟬效應吧?

「地下社會」是位於台北師大夜市附近的一個小型音樂表演空間,一九九六年開 店至今已有九年,在同一時期開設的同類型表演空間如Scum、Vibe,都早已結束營業,只剩「地下社會」迄今仍辛苦的經營著。今年七月開始,在罰單不斷 的情況下暫時停止樂團現場演唱。對於非主流的創作音樂圈來講,「地下社會」是個具有重要指標性的表演空間,如果這裡不能再提供樂手發表創作、不能再讓喜好 多元音樂作品的樂迷擁有聆聽音樂的管道的話,在某種程度上對樂手與樂迷來說,其實這跟關門結束營業並無兩樣。

「地下社會」會被開罰單,主要是因為地杜原始登記為冷熱食、菸酒零售的小吃 店,但卻有飲酒行為,而被認定為酒店;另外地社有現場樂團表演,被歸人於歌廳、KTV等休閒娛樂業此類,被認定不符執照登記。同時,因為位居台北師大路一 帶,牽涉到商業區、住宅區等複雜的都市計畫法規,並同時涉及到消防法規問題。只是這樣的live house並非走商業取向的經營,不可能有足夠的資金移往地價昂貴的商業區地段來經營;且更重要的是,這樣的場所豈可與特種行業中的酒店、歌廳、KTV這 些場所畫上等號,歸為同類商號來規範與管理?

在行政院的新十大建設計畫中,預計有九十憶的經費將要用在「流行音樂中心」 的建設上:再看台北縣政府辦的貢寮海洋音樂祭,為了三天的音樂活勒,近年來花費干萬以上用在運砂補灘的工程上。音樂,或是其他創意文化藝術活動,的確需要 政府經費適當的挹注,但無論各種公資源或公帑一定要使用得有意義,雖然大型的音樂活動有其重要性,但其主辦的公部門那種舉辦大拜拜形式活動、好大喜功的思 惟卻不可取。

而且要鼓勵音樂創作、多元音樂發展,絕不是靠著拚命興建大型表演場地或是舉 辦大型音樂活動,就會達到目標的。要知道,在這些活動中上台演出的創作者,平常正是因為有如同地社這種live house提供他們發表作品的舞台。裡頭表演者與聽眾的互動、台上台下的現場反應、人與人的談話與情咸交流,使得這個空間不只是個飲酒闊談的地方而已,一 種底層、多元、生命力與真實情感的音樂文化在此逐漸累積擴散,這絕非砸下重金就可以打造得出來。

而創作樂手、樂團,也因為有這些場所可以發表演出,藉由一場場的演出機會, 從觀眾的反應、回饋中,也逐漸累積出表演台風以及對於自身創作的信心。現今在各個大型音樂活動、比賽中,逐漸有愈來愈多的創作者演唱出多元樂風的優異作 品,這些活動的確提供機會讓他們可以出頭,但也別忘了辛苦經營的小型表演空間才是背後真正的搖籃。

政府投入大筆經費挹注在大型流行音樂中心、大拜拜式的大型音樂活動之餘,應 立即著手檢討,修訂相關法規。無論是催生「音樂文化特別法」,或是從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」來著手,都不應再將live house與特種行業的酒店、舞廳等同視之處理,否則日後關掉的不只是一間店而已,而是關掉一個音樂創作的搖籃、關了一種屬於我們自身認同的音樂與文化
(作者為民進黨籍立法委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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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評論:(我為什麼要全文刊載?因為網站上的文章一陣子後就會消失,我不希望這樣的文章會消失)

很難得看到民進黨的國會議員還有人會說出「人話」!這篇文章實在寫的好,我們自許為進步的社會,就該尊重多元,但是號稱「民主進步」的政黨執政後確一點也不尊重多元,這樣的事歷歷在目。

這位民進黨的立法委員說出了我們真正該關懷的事,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的事,可以豐富我們心靈的事,但是執政黨內有多少這樣高品質的民選議員呢?

據上星期2100鄭運朋的說法,新十大建設中「流行樂中心」已經不打算蓋了,這筆經費70億打算要用來把台視改制為公共電視,這些錢還不夠,還要再丟錢進去﹔原來這就是我們的民進黨的決策呀!「十大建設」聽起來好偉大呀!但是可以說改就改!照這樣看,當初的決策,對嗎?再給民進黨搞下去,十個台灣也不夠垮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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